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放涉民生执行案件救助金

作者 :卢再新 来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29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景洪市举行涉民生执行案件救助金发放大会,向2008年至2012年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未执结的37件案件共8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11.42万元。 
  此次救助金发放活动主要针对被执行人均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执行人服刑期限较长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困难弱势群体。旨在救助特困群体,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受助对象上。
  据悉,从2013年开始,州法院在清理摸底未执结案件的基础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权利,并依法审查,逐级报批。并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州政府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特困申请人的生活难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困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