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检验平安法治建设成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14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赵毅强调指出:

要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
检验平安法治建设成效 

 

         8月9日下午,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赵毅分别召开州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会、委机关干部会议研究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赵毅书记强调,要筑牢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西双版纳的基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检验西双版纳州平安法治建设成效。 

        赵毅书记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考核的目的要求。云南省社管综治委《关于印发云南省2013年度州市社管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创建平安法治云南考核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平安法治建设的考核内容由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合工作和公众安全感测评及加减分五个部分组成,考核指标要求明确具体,项目涉及方方面面,全面反映了平安法治建设、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充分体现了“大平安”的理念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对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西双版纳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掌握各项考核指标要求,认真研究工作落实的方法措施,以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州平安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赵毅书记强调,要注重细节狠抓落实。州社管综治办要细化分解平安法治建设考核任务,制定工作分工落实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各部门,逐一、逐项、逐县市区、逐部门交办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一个一个地攻克难题,抓一件成一件,抓实每项细节,以每个县市区、每个部门实实在在的成效,汇聚全州的“大平安”。
        赵毅书记要求,要强化督促指导见成效。州、县市党委政法委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实行领导包点指导,组成督查指导组,逐县市区、逐部门单位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将考核达标、争先进位与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机结合起来,以考核工作为契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