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4.5%,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附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42

2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20

1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

1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22

1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