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胡诗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7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职责。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是州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部门,承担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责,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州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综治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西双版纳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治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西双版纳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维护稳定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研究全州维护稳定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握全州稳定形势,研究影响我州稳定的各类复杂因素和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置影响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研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规律,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制定实施规划,负责依法治州领导小组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联络州委依法治州六个专项组,督促推动依法治州成员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对全州依法治州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对依法治州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推动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发法治建设工作动态、信息;总结推广基层法治工作经验、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对区域、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指导下级依法治市、县的工作;办理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州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十项工作重点,狠抓十项措施落实,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4,166,37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019,855.48元,占总收入的96.48%;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146,520.00元,占 总收入的3.52%。与上年收入4374465.02元对比,减少4.76%。主要原因是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对项目预算审核更加规范,省级项目资金拨款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4,813,898.71元。其中:基本支出 3,899,533.48元,占总支出的81.01%; 项目支出914,365.23元,占总支出的 18.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支出4852703.62元对比,减少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增资),但是项目收入减少相对应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9,53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增加工资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0%;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4,365.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79%,主要原因是《新预算法》实施后,对项目预算和支出更加规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93,365.23元。

2、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000.00元。

3、普法宣传支出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2,346.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主要原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3,46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091,652.9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1,813.00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91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109.30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613.57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7,196.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7,24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8,626.9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118,618.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1,71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11,716.1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47,291.31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0,717.94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26,573.37元,完成预算的 0.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0750.40元,下降6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070.77元,下降 7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679.63元,下降58.6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制,封车时间长达半年以上,故车辆运行费用锐减;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和公务接待要求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717.94元,占43.81%;公务接待费支出 26,573.37元,占56.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17.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17.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州委政法委、州综治办、州维稳办、610办、州委依法治州办执行公务活动和各项检查、开展工作调研和信访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73.37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573.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政法系统人员来州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6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73.92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标准,2016年增加了定额标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因需采购办公设备59020元和办公家具3690元。

华硕台式电脑2台7960元;兄弟多功能一体机1台2500元;齐心碎纸机1台800元;联想电脑1台3980元;京瓷打印机1500元;三星复印机1台40000元;爱普生打印机一台1500元;盆景碎纸机1台780元。

采购办公椅2把960元;华立方茶几1个350元;华立长台几1个400元;华立书柜2组198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报告未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其他相关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