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坚持”铸就曼瓦村自治示范村建设

作者 :赵建军 来源 :云南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31

近年来,勐海县勐遮镇曼洪村委会曼瓦村民小组按照“管理民主、村风文明、产业发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总体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为突破口,通过采取村民自治“四个坚持”工作法,即坚持环境治理为先、坚持以乡村旅游为依托、坚持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根本保障、坚持以教育与惩戒并重,促进了寨子产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双推进,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美丽乡村,村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该村小组2008年被列为省级新农村试点村,2017年被列为勐海县民族团结示范村,2018年被列为“美丽乡村”试点村。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先,推动农村面貌持续改善

过去曼瓦村内道路两旁为村民随意种植的本地水果及花卉,杂乱无章,闲置地中花草杂乱无序,自然生长,严重影响村内的整体形象。经严格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坚持以“四大环境”(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为抓手后,推动了农村环境全面优化。

全面整治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农村卫生环境,是创建美丽乡村的首要任务。2018年以来,全村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建设了大型垃圾焚烧场,减少垃圾乱扔乱倒现象,集中处理垃圾,实行组管理,村监督,确保环境工作正常开展。

加大村内道路卫生整治力度,号召村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周一三五为打扫日,全面提升了寨子环境卫生,使村民生活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以前路不通,脏乱差,要是遇到下雨天,那个脏法都没有办法形容。现在寨子漂亮了,和城里一样干净卫生,每天不管是散步还是串门,心情都舒畅多了”。今年64岁的岩扁老人激动的说。

坚持以乡村旅游为依托,推动农村经济新飞跃

曼瓦村小组由于经济发展层次低,产业结构单一,以种植水稻、 甘蔗和茶叶为主的曼瓦村,经济发展十分缓慢,村民收入较低。

2017年,曼瓦村民小组以省财政厅推出的“四位一体”建设项目为契机,发动村小组全体村民参与到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中,由于工作扎实,项目前景广阔,最终在众多的村寨中脱颖而出,被选为项目实施地。

曼瓦小组以项目建设为依托,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进城乡基本工作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村强民富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逐步凸显。

同时,曼瓦小组通过完善瀑布项目栈道和亭子的建设,每年村小组就有4万多的承包费,壮大了集体经济。

坚持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根本保障,推进群众自觉参与村小组自治工作

曼瓦村小组针对组干部人少事多,充分发挥各种老年体协、护村队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潜能,调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营造“共创共享、共管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因势利导,结合村小组实际,重新制定了三十六条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了村规民约的各项条款,同时成立了由村民代表、小组干部共同参与的村规民约的监督执行小组,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参与村小组自治工作的积极性。

新的村规民约把男女平等、移风易俗、利益导向、知情选择等内容充实进来,约束了村民违纪违法行为。真正行成了依法约束,违约受罚管理体制,村民自治工作得到了更加有效有序的开展。

曾经的民族习俗,晚上喝酒唱歌吵闹比较严重,会到凌晨四五点,直接影响第二天的劳动,有些就干脆睡到下午,新的规定一般到晚上12点,每天安排2名护村队员巡逻,自此就没有扰民事件发生。

坚持以教育与惩戒并重,推进村民自我约束

《村规民约》作为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准法”的自治规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具有教育、引导、约束、惩戒作用,对促进村民自治具有重要作用。曼瓦村小组不仅在完善村规民约主要内容上下功夫,着重突出村规民约的责任落实。

2015年,岩某某因私自砍树开荒地两亩多,护林队员发现后,及时汇报组长,以教育为主,罚款4000元,督促恢复原状,村小组提供树苗。通过教育惩戒,岩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悔过,并恢复了原状。

一天,寨子一村民找到组长说,自己孩子岩某某一天晚上不睡觉,白天不干活,每天无精打采的,怀疑有吸毒嫌疑。随后,组长联系了会计上门,不很配合,就把他带到村小组社房,经过尿检,涉嫌吸食毒品,直接管起来,不准和家人联系。

妇女组长玉光介绍,好在发现及时,岩某某刚刚染上不良习气。通过一段时间的跟踪监督,岩某某戒了毒瘾。2014年也结了婚,现在小孩子都上幼儿园了。结婚时,岩某某的父亲,专门到村小组家表示感谢,通过这件事情后,给寨子起到了榜样作用。

“非常感谢,都是村小组干部的及时介入,挽救了家庭,才有了今天的好日子。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后怕啊。”岩某某的父亲激动的说道。

村规民约修订后,至今没有发生过打架斗殴、被偷盗,可以说夜不闭户,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真正做多了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连续多年没有矛盾纠纷。

(图片由勐海县勐遮镇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