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作者 :马评超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1-11

    近年来,景洪市司法局以推动“法治景洪”建设为目标,从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该局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切实有效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争取支持,确保规范化建设高位推进。该局始终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景洪”的重要举措及年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明确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在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中,积极向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在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及水平。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干部作风;采取以会代训、业余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提高,实现“五能一会”(能讲法制课、能解答法律咨询、能制作法律文书、能调解疑难复杂纠纷、能撰写常用文字材料、会使用电脑),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开展,制定了规范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明确分工,定岗定责,统一上墙公示,为规范化建设建立制度保障。加强司法所档案管理,统一司法所各类工作文书,确保所务管理和业务工作整体化、统一化。五是不断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加强了“四室一站”(所长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室、档案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站)建设,悬挂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司法行政标识;制作法制宣传栏、政务公开栏、公示栏;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文件柜、档案柜、办公桌椅、调解桌椅等工作必需的设备设施,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六是强化督导,确保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调查研究及指导,并不定期对司法所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对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普法工作、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落到实处,各项业务建设制度化、常规化。
   
截至目前,景洪市司法局已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一个(基诺山司法所),勐养、景哈、景讷、勐旺、大渡岗5个司法所申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正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