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力促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者 :孟洁 来源 :州委组织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4

    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西双版纳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积极开展党政“一把手”依法执政能力的培训。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央、省委、州委党校集中培训,组织部分党政“一把手”到北京、上海、西安、昆明等地的知名院校参加脱产培训,通过党政“一把手”讲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学习、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提升各级党政“一把手”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关于加强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规定》等,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告诫和约谈,严肃批评;对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三是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推行领导干部电话公开、部门和单位内部建立警告牌等措施加强对领导权利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考核组对县市区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克服“四风”、执行“八项规定”、落实“三严三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着力锻造一支依法治理、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开工作思路的执政骨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