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组织开展2016年案件评查

作者 :李志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2

  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推进依法治州公正司法工作深入开展,1017日至28日期间,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评查组,对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

一是制定评查方案。根据《西双版纳州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为确保评查顺利开展,州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案件评查的通知》,对评查的组织领导、评查时间、评查范围、评查内容及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完善评查意见书文书样式,确保了评查工作规范进行。

二是明确评查对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依法正确实施,是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之一,经研究确定,此次案件评查主要针对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2015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保而不侦不诉案件和监视居住的案件,各随机抽10件进行评查。

三是成立评查小组。此次案件评查由州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成立了案件评查小组,组长由州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担任,并从两级检察院公诉和侦查监督部门按照老、中、青的搭配抽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开展评查,保证了评查结果专业、客观。

四是扎实开展评查。为确保评查意见客观正确、有理有据,评查组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等规定,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适用对象、程序履行、措施审查、证据搜集、扣押物品的处理、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坚持“依法、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查案件,确保了评查工作扎实开展。

此次案件评查,共抽评案件40件,制作案件评查意见书40份,案件点评材料4份。通过评查,进一步推动公正高效规范廉洁执法,评查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