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寨,以案释法面对面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2

11月30日,几十位村民聚集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曼飞龙村委会曼散村小组,随着审判员庄严宣布“现在开庭”,一起被告人王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案在这里以巡回审理的形式公开开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8日11时许,经上线“小墨江”联系到被告人王某某,让其帮忙将两名偷渡人员从景洪市曼景兰古城运至勐龙镇,并承诺给王某某每人2000元好处费。随后,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到达曼景兰古城接到拟偷渡人员郑某某和欧阳某某,后驾车前往勐龙镇。期间,通过走山路、绕小路等绕关避卡方式以躲避公安机关核查,后三人在景洪市勐龙镇一分场小路边被公安机关抓获。

景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境管理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王某某着手实施犯罪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某某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针对此案涉及的“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累犯”“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知识,双语法官进行双语宣传讲解并发放了相关法律宣传条文,让法律知识通俗易懂,深入人心,深刻阐释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不心存侥幸,为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要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巡回法庭是拓宽司法为民广度的不断创新,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生动实践。该案是景洪市人民法院今年第八次以巡回法庭的形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积极关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总结巡回审理经验,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开到田间地头、老百姓家门口,将司法为民深入到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