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
作者 :许永志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5
近年来,我州各级司法和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州法治建设。
各级政法部门完善相互沟通、相互制约机制,完善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司法公开,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件,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实行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开放服务,坚持“调解优先”,强化司法救助,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率和案件执结率逐年提高,案件申诉率逐年降低。2011年勐海县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人民法院先进集体”。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2011年州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先进集体”。今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州司法局不断加大刑法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外服刑人员管控工作位于全省前列,全面完成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强制隔离戒毒及社区康复工作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