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成效

作者 :夏文燕 来源 :州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12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着力,采取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两到三年时间内,执行工作要达到‘四个基本’总体目标和‘两个终极目标’”的要求,全州法院制定四个方面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厘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摸清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底数。在执行案件中,全州法院已结案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189件,占案件总数的60.1%。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建立管理台账,并将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把有限的人财物投入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中去,集中最大力量解决执行难。目前,全州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占比为68.13%,标的到位率68.52%

    二是运用网络查控系统,高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是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的网络系统,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总对总”查控系统的运用,改变了传统“登门临柜”式的财产查控方式,解决了到银行查询难、查询慢的难题,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该系统自去年12月开通以来,全州法院查询执行案件3215件,利用查控系统冻结、扣划金额8905.9万元,高效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平台,凡录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同时,各法院采取措施,运用微信、微博、法院政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截至目前,全州法院已对1721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

    四是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充分运用刑事打击和司法制裁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对拒绝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部分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今年以来,全州在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方面采取拘留共计1818人,限制高消费140147人,限制出境33人。

    据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州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430件,执结案件2045件,同比上升289件;执行到位金额9.67亿元。全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处置车辆89辆,房产61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