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六个强化”提升执政能力

作者 :尹冬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12

  2016年,西双版纳州通过“六个强化”,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二是强化依法履职。依法设定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坚持把集体研究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等,推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强化法治思维培养。全面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开设5个法治教育专题课,2016年,举办干部培训班178期,培训21175人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参训率达100%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纪党规,推动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和干净用权。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开展3次专项纪律检查。认真落实《云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台帐,多角度多方位了解干部履职情况,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五是强化党委文件规划性管理。落实党委文件合法合规备案审查,认真进行合法合规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规范性文件736份,其中废止222份、宣布失效232份、继续有效222份,修改27件。六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之间交流渠道, 2016年,全州公安(含森林公安)、法检两院共计划公开考录82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