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室树立“五种意识”抓好日常接访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26

  政法委执法监督室是党委政府的“窗口”部门,是党委政府了解政法队伍状况、倾听群众呼声、沟通上下感情、监督执法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强化“五种意识”,积极调解社会矛盾,疏导上访人员,化解了一些积案、调和了一些矛盾、纠正了一些执法过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修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 “民本位”的工作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监督室作为桥梁、纽带,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在接访工作中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耐心倾听,把脉民意,积极化解。

  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州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是牢固树立敏感意识。准确把握接访中发现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信访人极端行为的涉法涉诉信访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早解决。

  五是牢固树立和谐意识。作为窗口部门,执法监督室往往是政法部门和信访群众之间的缓冲地带,在工作中既要站在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高度维护政法队伍形象,又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