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政法委组织学习修改后的诉讼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26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范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结合我国国情,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十八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刑诉法修正案和民诉法修正案,修改后的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学习修改后的法律法规,指导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是当前社会对党委政法委的基本要求。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州委政法委组织学习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刑诉法共四章290条,民诉法共二十七章284条,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和强化人权意识等方面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党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修养,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协调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