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州公安局 来源 :州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08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9年1月3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州纪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吴娟传达了陈玉侯同志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听取八届州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正聪分别向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大伦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董大伦副州长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3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盯住党委班子,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查找被巡察党委(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政治担当、政治生态、执行政治纪律、抓好脱贫攻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王正聪组长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目标存在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展不平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阵地管理存在风险;正面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对警察职业认同感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及然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执法不够规范,办案质量不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干部工作不认真,作风漂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不实问题突出;对民警8小时以外监管不到位,有效的预防措施缺失;保密意识淡薄,失泄密风险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系统监督网未形成合力;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不完善,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日常监督乏力;巡视整改工作不彻底等问题。

王正聪组长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推动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过硬的公安队伍,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务工作者轮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选齐配强科级干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监督联动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加大民警8小时以外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增强保密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严格财经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吴娟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建设,着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要清醒认识我州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三是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州公安局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化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董大伦副州长表示,巡察组既肯定了我局近三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又严肃、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并将按照州委巡查办和巡察组对巡察问题整改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整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整改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州委领导和巡察组关于问题整改的要求上来,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分析深层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逐项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努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开启我局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新征程,成为凝聚我局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动力。二要履行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全局上下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不甩手、不争论、不回避、不推脱、不掩饰”,对整改任务要逐一对照、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要把守规矩作为整改的关键措施来落实,真正做到知晓规矩、敬畏规矩、执行规矩,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三要深化成果转换,推动改革发展。以整改为契机促进作风转变,认真地履行好“两个责任”,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力抓手,深入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要求,牢记使命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州委第五巡察组6名同志,州公安局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近3年来退休的州公安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州局机关各部门、驻局纪检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民警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