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顺明:群众心中的“调解专家”

来源 :云南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8-11

在景洪市景讷乡,提起周顺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老百姓都会伸出大拇指,夸他是“调解专家”,再难的矛盾纠纷,他都“抹”得平平顺顺。周顺明自到景讷乡司法所工作以来,18年如一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门外汉”变成“法律百事通”

1962年出生的周顺明,是景讷乡土生土长的傣族,可谁都没有想到,这位“调解专家”从事调解工作却是“半路出家”。


“一开始,我并不想做这样的工作。”周顺明坦言,自己只有中专文化水平,做调解工作,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得罪人。但后来,他发现,他每解决一件矛盾纠纷,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


于是,他决定“充电”,一边工作,一边参加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大专学习,通过3年的努力,他由法律知识的“门外汉”变成了“内行”,成为了“法律百事通”。


在18年的调解工作中,周顺明应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认真分析每一起矛盾纠纷,工作日记记录了几十本。他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履职担当、恪尽职守,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敬业奉献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理服人 以情动人


周顺明怀着对工作的高度热忱和责任心,常年奔波于村村寨寨、田间地头。他谨记“群众工作无小事”,以“依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为调解原则开展工作,正视每一起案件,认真分析案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第一线。


2019年5月3日,辖区某个寨子的村民张某与李某,因生命权纠纷到司法所寻求调解。刚开始,双方一度剑拔弩张,僵持不下。


鉴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同住一个寨子,又涉及双方的隐私,周顺明于5月4日晚到寨子,召集老党员、有威望老人、老村干部进行交流,征求意见并及时掌握了大家的想法。


5月5日晚,周顺明约上村委会干部到责任方家中,听取当事人想法;6日晚,周顺明约上村委会干部到受害方家中,听听他们的想法,并转达了责任方的意思。但是,受害方提出赔偿9万元的想法,让调解陷入僵局。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顺明就早早赶到办公室,苦思冥想。8日,周顺明找到责任方,告诉其利害关系。9日,周顺明组织双方家属到寨子旁边的旧学校里进行调解。


周顺明时刻掌握调解现场节奏,让受害方情绪得到一定释放后,抓住有利时机,引导双方和解。经过持续3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明确由责任方赔偿受害方3万元,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深入调研解群众难题


周顺明在主持抓好司法所工作的同时,更注重排查化解辖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深入调查研究,直至问题解决。


2019年底和2020年初,由于持续干旱,景讷乡大荒地村民小组、回换村民小组共用的水源减少,两村村民发生群体性抢水源纠纷。


周顺明在收到申请调解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引导两个村小组长各自做群众工作,先选出几名代表,其他人先回家。


在做通群众的工作后,周顺明带着选出的村民代表到紧邻水源地的回换村民小组周边寻找水源。由于该寨子地处半山中,经过半天的查找也无果。稍作休息后,周顺明又带着村民代表来到离水源地较远的大荒地村民小组查找水源,经过半天的查找,终于找到了一小股可饮用的水源。


水源找到了,怎么把水引到寨子又成了新问题。周顺明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确定由乡政府协调解决。在确定资金后,周顺明又返回村寨,发动群众挖沟、埋设水管。经过3天紧张的施工,水通了。期间,周顺明又积极协调消防车每天为寨子送去饮用水,保证了群众用水需要。


为防止再遇到干旱季节哄抢水源,周顺明结合实情,开展普法宣传,使两个村民小组村民认识到,水资源属于国家资源,任何公民都有权饮用,双方必须加大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听从上级有关部门对水资源的合理分配。


2020年2月2日,两个村民小组就有关饮用水源达成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用心调解促社会和谐


“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次求助都能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真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周顺明说。


2014年3月6日,景讷乡贺孔村的杨某及妻子来到司法所找到周顺明说:“周所长啊,我俩不幸啊,儿子不想养我们,该如何是好啊?”


周顺明急忙扶着两位老人坐下,递上两杯热茶,安抚老人情绪,并耐心地聆听,详细了解实际情况。


第二天,周顺明来到寨子,找到老人的儿子。在了解问题的症结后,让双方当事人、村长、村人民调解员、村里有影响的老人参加调解,周顺明释法明理进行劝说。


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赡养老人。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在周顺明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类似这样的“小纠纷”,周顺明每年主持调解100多件,都被他一一化解,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18年来,周顺明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729次、7710人次,解答法律条款990多条;举办法律法规培训172期,培训人数达9180人次;组织和会同辖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96场次,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


他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学雷锋标兵、西双版纳州十佳政法干警、模范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景讷乡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突出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