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杨天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6

  8月22日,西双版纳州委以西发〔2017〕22号文件下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州委《贯彻意见》是对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是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西双版纳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政法机关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完成好各项职责任务的重要保障。

州委《贯彻意见》共分8个部分26条,主体结构、刚性要求、主要措施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的精神和要求。同时,结合西双版纳州集边疆、山区、民族“三位一体”和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州情,把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作为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傣乡铁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政法队伍信念坚定。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思想、业务、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和职业保障水平,切实增强政法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二是围绕“三化建设”,以“五个过硬”为要求,确保政法队伍担当有为。大力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强化科技应用和社会沟通能力,在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突出政法部门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努力做到判得准、说得服、控得住。三是突出作风建设,抓严抓实“两个责任”,确保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严格执行纪律条令,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健全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机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四是强化党的领导,落实政法机关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要求,加强党对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各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同时,州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3个文件精神上来,切实领会主要精神,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基本遵循,确保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州委《贯彻意见》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