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管理模式” 促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 :王宏明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4-10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建设管理型检察院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实践,大力推进行政事务管理精细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监督多元化、队伍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管理模式”,实现了管理体制从规范制度到自觉执行制度的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的转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勐海县检察院本着“淘汰不适应的,修改有问题的,补充不健全的,新建立符合工作需要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10余项。对车辆管理,做到集中管理,统一派遣,定点维修;对干警纪律作风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不断转变干警的工作作风。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审批,网上签章,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做到数量准确,管理规范有序。
  该院推行执法办案规范化。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制定了侦查监督、自侦工作、公诉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控申工作、民行工作等部门的工作规范和执法办案的工作流程,做到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强化执法办案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预警机制、评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执法档案,落实“一案三卡”,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强化执法行为的督查,利用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行为检查、作风纪律整顿等时机,采用明查、暗访、巡查的形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执法行为规范落到实处。   
  该院实行执法监督多元化。不断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并按照带头做、讲责任、敢担当、重落实的要求,为检察干警作表率。在执法办案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按照办案流程和质量评查标准规范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反映检察人员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等问题的举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姑息、迁就。同时,以开展检察官“五进”和“三下乡”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派驻乡镇检察室和群众工作站为主要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密切联系群众。
  该院积极推进队伍管理制度化。坚持“进人必考”的原则,依照编制规划和法定资格条件招录选任初任检察官和新进人员,推行按职位分类招录,公开定向招录高素质人才。认真实施初任检察官、检察官等级晋升资格必先培训和岗位练兵经常化制度。坚持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制度,建立勤政廉政诫勉工作制度、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发现苗头和不良倾向早打招呼、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纪律防线,增强自身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