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公信

作者 :郎松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26

 
  近年来,我国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迅猛,司法公信力也得到显著提升。我市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检查,对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总体评价较好,这些评价接近实际,是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工作的主流。但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是一触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过程。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阐述如何破解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的难题。
  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制约因素
  司法公正是司法公信的基石。制约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院内部的因素,也有来自法院外的因素。
  (一)内在因素
  1、法官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加强法官整体素质。法院法官来源的院校毕业的很少,绝大多数来自招干和军转干部,具备法律专业素养的法官仍属少数,这在基层法院更为普遍。另外,法官法律专业基础薄弱、法官队伍的流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信力。
  2、程序公正意识有待于提升
  长期以来,法官习惯于传统的审判模式,重实体,轻程序。个别审判活动中合议庭合而不议、不合不议现象依然存在,还有个别法官时间观念淡薄,缺乏效率意识,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3、“执行难”有待于破解
  近几年来,当事人之间涉讼的案件大量增多,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债务人越来越少,有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置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置对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于不顾,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能拖则拖,能避则避,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一些部门及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配合,甚至阻挠和妨碍法院执行公务。 
  4、司法公开有待于推进
  有些案件案件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但是,其裁判结果往往使当事人并不满意,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司法公开做得不够,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不够了解,因此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怀疑,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力。
  5、裁判文书说理性有待于加强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联系的桥梁,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来衡量法院的审判权运用的是否合法,能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裁判文书制作有碍司法公正的实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叙述事实不够全面。(2)认证不够准确。(3)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强。(4)裁判文书语言不够准确。
  (二)外在因素
  1、法律文化缺失
  由于普法教育不够深入,造成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存在很多误解。人们常常用道德和利益判断法律,一些当事人因置身于案件之中,与裁判结果直接关系,缺乏程序、举证、时效等观念,往往用自己的想法判断法律的公正。
  2、司法宣传滞后
  司法宣传工作相对于司法改革的推进有所滞后,很多群众不能理解和支持司法改革。从而也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
   三、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的措施
  (一)四个加强
  1、加强法官的综合素质。在政治素质方面,要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法官树立党的领导、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在业务素质方面,应当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法官之间的交流,例如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呼中法发[2013]6号《关于选派部分业务骨干挂职锻炼的通知》,双向选派部分业务骨干挂职锻炼,就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尝试,旨在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法官的道德约束。法官职业应当是一项自律性的职业,大力进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纪律。
  3、加强法官的形象公正。司法的公信力来源于公正和文明,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因此,法官要对待当事人要一视同仁,注意其自身言谈举止,善于倾听当事人的倾述,要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法与理服人。 
  4、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司法能力是法官解决社会矛盾的综合能力,表现为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四个坚持
  1、坚持司法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额尔古纳市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公开加大了透明度,使公平正义可以看得见、摸得着。
  2、坚持反腐廉政。司法廉洁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要从形象、纪律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入手,惩防结合,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3、坚持以制度管人。以考评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严明纪律、严密监督、严厉查处上下功夫,推动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4、坚持司法宣传。不但要加大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而且要形成先进典型的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规范对重大案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提高应对负面信息的能力,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 

    (作者系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院长 郎松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