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旦夕祸福”说的就是这些事,若遭遇了咋办?

来源 :长安新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7

1月10日,记者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莉的案头上看到了两份民事判决书,都是关于侵害健康权、身体权的案子。

办案法官张莉说:“近年来,关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子多了起来,仅我们法院去年关于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就受理了110件,说明人们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

急刹车,乘客摔了

2018年4月11日早晨,63岁的陆某乘坐公共汽车出行时,因车辆急刹车产生剧烈颠簸,他从座位上跌落,造成脊柱骨折、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陆某住院9天,其间进行了骨水泥填充术诊治。2018年5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

2018年8月20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陆某诉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陆某要求被告赔偿含残疾赔偿金、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贴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各项损失共计12.7万余元。

法院经调查审理认为,陆某的受损害后果与公交汽车驾驶人员未尽到安全谨慎驾驶等注意义务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公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陆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陆某要求被告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各项具体诉讼请求项目及数额,对有事实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支持、采纳和酌情支持;关于原告“营养费”的要求,因原告未能提供其需要加强营养的相关医疗机构医嘱意见,故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日前,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赔偿陆某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5余万元。

滑雪中,“追尾”了

2018年2月8日下午,孙女士在乌鲁木齐市某滑雪场滑雪过程中,被身后滑过来的吴女士撞倒致伤。经诊断,孙女士右侧耻骨骨折,住院4天、全休3个月。因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孙女士将吴女士诉至法院。

2018年9月5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孙女士诉请被告吴女士赔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各项损失5.7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滑雪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在前面的滑行者具有优先权,后者必须与前方滑雪者保持安全距离。吴女士在滑雪过程中理应对前方可能出现的人或障碍物保持高度注意,以便随时控制速度、进行有效避让。而且吴女士使用双板直线滑行,相较于孙女士的单板S型线路下滑距离较短且速度较快,所以其行为与孙女士的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担负主要责任。同时,滑雪者自身同样应增强注意义务,必须仔细观察周围环境,以确认所进行的滑行不会给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并自行承担高危运动本身具有的潜在损伤风险。综合滑雪运动本身的危险性以及两名当事人碰撞过程中各自的过错以及未尽注意义务的程度,法院认为吴女士在该案中应承担80%的责任,孙女士承担20%的责任。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吴女士向孙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2000余元。

这样的事也许还会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

当健康权和身体权遭受侵害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张莉法官告诉你:

1、确定侵权人是谁?也就是明确赔偿责任主体。

2、落实侵权事实。

3、保存好各种费用单据、凭证。

4、如果打算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要提前了解一些基本的诉讼法律知识。

法律小辞典

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

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如歌  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