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利润生产假药!合法商人变非法药商

来源 :平安广西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进出口贸易公司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在私人住宅中雇请退休工人加工无注册信息的药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警方联手查获。经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假药罪,分别判处该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修及其侄子胡某中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及5000元。


合法商人变非法药商

梧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开始,胡某修一心想做个合法商人,所以坚守本分守法经营,直到2017年,他才改变初衷。因为,那年胡某修在广交会上认识了马来西亚商人刘总。刘总想向胡某修进口一批“苏合丸”药丸,问胡某修能不能供货。送上门的生意岂有不做之理,胡某修答应刘总,帮其找有资质的厂家进行生产。

接到订单后,胡某修当即联系梧州一家药业公司生产一批“苏合丸”。买到“苏合丸”后,胡某修将药品运回其私人住宅内,并联系刘总准备发货。此时,刘总却跟胡某修说,其在马来西亚获得的药品进口许可证已经过期,只能以“珍珠白凤丸”的商标进口。胡某修一听,顿时束手无策:药品已经生产好并付完全款,若不能正常出口,其将损失几十万元。

正当胡某修手足无措时,刘总“点拨”胡某修:你只需购买一批“珍珠白凤丸”外包装盒,将“苏合丸”重新上蜡,按“珍珠白凤丸”的外包装重新包装就行。

“这怎么行?‘苏合丸’和‘珍珠白凤丸’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药物,换成了同一包装,万一病人吃错药出了人命,谁负责?”胡某修断然拒绝。

刘总却劝胡某修说:“你放心吧!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在药物进口过关时方便一点而已,过关后我就会把‘珍珠白凤丸’的外包装去掉,重新换成‘苏合丸’的外包装,按‘苏合丸’卖的,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听到刘总这么承诺,胡某修放下心来。于是,在未具备药品生产、加工、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胡某修替刘总加工了这一批药丸,并交付给刘总。

经过这一次后,胡某修渐渐松开了法律的防线。有时明知其加工药品的行为不合法,但为了获得利益,仍然替境外药商加工药品。

受托非法加工药丸

经过一段时间后,胡某修渐渐在药品、保健品进出口市场上打出名气。很多境外药商都知道,如果没办法出口,只要找到胡某修,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2018年初,经刘总介绍,胡某修认识了香港制药商明总。一次,明总告诉胡某修,“安宫牛黄丸”在香港很受欢迎,许多游客到了香港都喜欢带一份,但是他只能搞到裸丸,没有办法包装上蜡,希望能与胡某修长期合作,由胡某修为药丸加工上蜡、包装,然后再运到香港出售。

见有利可图,2018年6月,明总与胡某修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胡某修为明总加工“安宫牛黄丸”4775粒,每加工一粒0.5元。

合同签订后,明总安排工人从珠海给胡某修寄来了4775粒药丸和一套“安宫牛黄丸”模版的印字机。

收到货后,胡某修指使其侄子胡某中具体负责此事。于是,胡某中以70元一天的费用聘请3名退休女工,到胡某修私人住宅内为这批药丸重新上蜡,并用印字机印上了“安宫牛黄丸”的字样。

加工期间,胡某中严格监控:每天8时女工进门做工后,他立即锁好门;17时左右女工一下班离开,他马上锁好门。

胡某中鬼鬼祟祟的行为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怀疑。

2018年7月,经群众举报,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对胡某修的私人住宅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发现胡某修、胡某中的不法行为,并将其抓获归案。

叔侄俩生产假药获刑

案发后,执法人员在胡某修的私人住宅现场扣押了白色蜡丸4620粒、模板为“安宫牛黄”字样的印字机一套、上蜡工具一批。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认定意见书认定:被扣押的白色蜡丸检出药品成分且未标注有产品批准文号;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无上述产品的任何注册信息,属未经批准的药品。经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蜡丸按假药论处。

经公安机关事后查询,明总所开办的香港公司未办理药品生产、经营等相关手续,也未办理过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等相关备案申请。

长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修、胡某中的行为已构成生产假药罪。在共同犯罪中,胡某修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胡某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两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胡某修、胡某中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李继远 伍超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