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盯上酒驾车辆

来源 :人民公安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7

  10月26日22时40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头道街附近发生一起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随后,事故一方杨某报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事故另一方李某系酒后驾驶,而杨某驾驶的小汽车有多次事故处理记录,虽然每次驾驶人都不同,报警的电话号码却是同一个,而且几次剐蹭的位置大致相同。民警连夜调查取证,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团伙作案、性质恶劣的“碰瓷”案件,遂将杨某移交红山警方。

  在视频监控和聊天截图等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述了其与王某、赵某等四人,利用王某小汽车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敲诈他人钱财的事实。四人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在饭店物色饮酒驾驶人,发现饮酒人员驾车后通知其他成员尾随,随后故意与其发生碰撞,迫使酒后驾驶人花钱私了。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遭遇“碰瓷”怎么办?

  席伟(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民警):此类案件中“碰瓷”的手法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了车主酒后顾及因酒驾而产生法律后果不敢报警的心理,索要高额赔偿。一些车主因为自身存在违法行为,宁愿无奈地接受敲诈,也不愿意报警处理,致使犯罪嫌疑人一次次得逞。这起案件也提醒车主,在喝了酒之后,不要有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要以身试法,同时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除了预防,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了“碰瓷”,驾驶人一定不要惊慌,要立即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对现场情况拍照留存,以便日后维护自身权益,不要在现场给“碰瓷”者赔偿。遇到“碰瓷”者进行言语或者武力威胁时,驾驶人应立即坐回车内并将车辆反锁,随后迅速报警,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用手机或者相机进行录像取证,尤其是记录“碰瓷”者的长相、车牌等细节。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对方“碰瓷”与否,驾驶人都不应擅自驶离事故现场,尤其不能强行驶离,应等待警方到达现场后进行处置。

  “碰瓷”触犯哪些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碰瓷”手段花样百出,每一个案件的类型并不完全相同,诈骗的手段也不一样:

  敲诈勒索型: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造成事故系被害人过错所致的假象,继而以此要挟,迫使被害人赔偿。表面上看,行为人具有欺骗的成分;但从实质上分析,所谓骗局只不过是行为人为其顺利实施勒索钱财行为所制造的由头,行为整体上符合敲诈勒索罪的要挟、胁迫特征,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诈骗型:如果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隐瞒事故真相,使被害人基于事故产生原因的错误认识而给付“赔偿”,行为人的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抢劫型:如果行为人驾车碰撞他人车辆后,又以暴力或实施暴力相威胁而索取钱财的,构成抢劫。

  警方提示▲▲▲

  根据有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到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及时识破类似案例中的敲诈行为。“碰瓷”现象时有发生,多为团伙作案。“碰瓷”者就是抓住了驾驶人酒后驾驶不敢报警的心理来作案,只要喝酒不开车,就能有效避免这类案件的发生。(记者 陶炜 张佳良 通讯员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