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作者 :肖凯雄 来源 :州综治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6-2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八届州委常委会第47次会议精神,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推动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6月29日,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扫黑办主任寇文华通报全州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同各县市(区)和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并讲话。会议由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董大伦主持。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在全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巩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善于谋略施策,根据中央、省、州的安排部署,谋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安排部署,精准聚焦,协同发力,纵深推进,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归口管理,规范线索移交程序,建立线索办理结果反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各级扫黑办要统筹安排相对固定人员建立健全专项办机构,并逐级建立到乡镇;要建立成员单位会商机制和挂牌督办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的地区,由领导小组实行挂牌督办。二是要进一步突出线索排查重点。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13项线索重点排查,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毯式线索摸排方式,确保排查线索无遗漏、无死角、全覆盖。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打击监管防范。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聚焦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深挖线索、精准研判、串并分析、主动出击,实现新突破。四是要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建设。要结合实际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队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通过案件侦办,以案代训、以战代训,培养一批相对固定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力争把侦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打造成精品案例,推整体动水平的提高五是要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重点。要利用好传统媒体渠道进行宣传的同时,拓展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自媒体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形成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渠道,制定出台举报奖励标准,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每一条涉黑涉恶线索都要进行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各县(市、区)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对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扫黑除恶重大事项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强化督查督办。要突出督查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开展督查,督查要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公开督导组电话、开门接待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不放,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督办推动。对重大案件线索,必须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作用,全力做好计划部署、任务分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要严格落实相关单位、职能部门抓行业系统、分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系统深入落实,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真正取得实际战果。要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密措施,健全完善非相关部门和人员过问涉黑涉恶案件登记备案和责任查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县(市、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州扫黑办全体同志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