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女法官 用奋斗抒写司法柔情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8

陶润仙,女,1969年出生,基诺族,199110月参加工作,19957月调入景洪市人民法院,先后在行政办公室、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立案庭、速裁庭工作。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调解能手”“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州法院之星”“全州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夕阳余晖,落日缓缓落下,走进她的房间,看到一件件磨边的法袍,面料不同、样式不一,无声讲述着不同时期的审判故事;一本本折页、翻卷的法律工具书,沉默展示着主人追逐法律不断学习的坚韧;一份份厚薄不一的裁判文书摞在一起像小山一样,摇摇晃晃地昭示着存在感,告诉我们什么叫“著作等身”;各种奖状、表扬信、锦旗整齐摆放在一起,闪亮的色泽诉说28年来的不同寻常。

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她用行动实现司法便民

她始终将学习作为提升自己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向书本学、向老法官学、向案件卷宗学,学习庭审的驾驭、学习证据的审查、学习裁判文书的撰写、学习法律法规的正确适用,利用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汲取知识。在办案时,她总是力求解决当事人疑惑、关心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答疑,并积极参与案件的执行与和解,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她办理案件质量高,程序公正,调解率、实际执行率及服判息诉率较高,无申诉上访案件,自2018以来,她共办理民商事案件3680件。在办案同时,她注重对所办理案件进行回顾分析,总结办案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从看似简单重复的审阅案件中总结点滴经验,使她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业务能手。

 

她用工作诠释司法为民

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通过文明接待、耐心答复、规范开庭、细致调解、公正判决,展示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形象和公正的人格。她在景洪市人民法院是出名的“调解能手”,独门秘籍是“以柔克刚”,面对情绪失控的当事人,总能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各种心理,找到破解问题的密码。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更是巾帼不让须眉。

曾有一件夫妻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考虑到夫妻双方身份的特殊性,直接对簿公堂可能会对双方的工作、生活造成舆论影响,于是,她贴心的选择“背对背”调解,努力寻找缓和夫妻矛盾的突破口。在历经三个月的反复磋商,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办案期间,她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等下班回家吃了晚饭后,我再给他打电话好好说说”,通话一两个小时是常态,不论上班还是下班,只要当事人想倾诉,有调解方案想沟通,都是她的工作时间,但她从没抱怨过,在她看来,自己只是选择了一份坚守,一份责任。

 

她用温情守护法治温暖

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几十年以来,她一直坚持“一杯水、一张板凳、一句贴心话”的工作原则,处理了大量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多年的调解经历造就了她沉稳、温和的性格,她总是待人亲切和善,这种性格也总能帮助她迅速取得群众信任,有效化解各种急难纠纷。

“陶阿姨,拜托您尽快判决我的爸爸妈妈离婚吧,我不反对他们离婚。”

2011年,小莹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沟通中,她对这个孩子感到心疼不已。原来,小莹父母在婚姻中容易用激烈的方式处理矛盾,经常忽略小莹的感受。于是,她便经常与小莹交流、劝导,陪她一起吃饭,给她零花钱。渐渐的,小莹逐渐变得活泼开朗,她从心底里喜欢上这个给她温暖的法官阿姨。之后,她们无话不谈,谈大学期间的趣事、谈工作的逸闻、谈未来的规划。现在的她们,是朋友也是家人。

“我想学这个专业,我想像陶阿姨一样,做一个心中有大爱的好法官。”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小莹选择了法学专业。

有人说,办家事案件的法官像“居委会大妈”,总是牵扯在家长里短当中,殊不知,办理家事案件的法官是最有人情味的,她见过爱情、亲情中最不堪、破败的一面,却仍然心怀热爱,毫不退缩的坚守法律阵地,传递温暖关爱。

 

木兰映法徽,巾帼谱华章。二十八年来,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到游刃有余的高级法官,从桃李年华的双十少女到双鬓染白的办案标兵,陶润仙始终践行初心使命,扎根基层,默默耕耘,春秋更替,寒来暑往,在平凡的岗位中,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在艰苦的环境中,深入田间地头,奔走村野巷陌,一片赤诚,一生奉献,展现出新时代女法官的巾帼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