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旺派出所:把握“五要素”驱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引擎

作者 :余立武 来源 :景洪警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4

勐旺乡距离景洪城区123公里,共有农村公路181.596公里,其中县道1条共42.217公里,乡道9条共52.687公里,村道24条共86.692公里,现已形成乡道为主、村道为主体、干支相连,贯穿东西南北的路网格局。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勐旺派出所以交管职能作用发挥为支点,立足人、车、路、企、宣五大要素,不断深化交所合一,盘活警力资源,优化便民服务,提升警务效能,探索出一条“110”“122”深度融合的农村道路交通治理新路子,实现上半年道路交通类警情同比下降9.6%,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2%,财产损失同比下降58%

精准防控“盯”住人

一是问题人员清单消化。结合七个住”“十个一侓工作法,通过政府牵头、基层共治、警种联合等方式对B类以上未检审、持证交通违法过多未处理的驾驶员进行提醒提示,并对被吊销驾驶证、精神病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等人员进行安全劝导,有针对性敲门入户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行为发生。上半年共入户签订承诺书42次。二是关键人员带头遵规。派出所主动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在对辖区开展全面履行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牵头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带动各村委会及小组两委人员、村寨党员等力量加强网格片区内的交通宣传及违法监督,形成交通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重点人员精准帮处。聚焦护校安园,按照集中化异地办学要求,派出所联合普文交警中队5年如一日承担守护平安上学路职责,共累计开展160余批次的护学工作,安全护送学生6.2万余人次,确保了瑶家学生读书和返家的道路交通安全。

 

警力整合“管”住车

一是查劝结合严车。按照辖区农村民风民俗、生产生活规律,特别是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特定时段和农村群众出行实际,深入农村事故隐患路段开展突击执法,加强对各类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和交通安全劝阻。现场提醒劝阻红白喜事宴席酒后驾车行为18场次,在重点路段开展查缉120次,违章查处826起。二是常态整治严车。将道路交通管理纳入常态化整治范围,制定值班民警每日一路查机制,依托辖区两个边境防控卡点全面启动车辆查缉,持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管控车辆的查处力度,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截止目前通过在重点村寨路段共查处交通违法462起。三是隐患清零严车。勐旺乡于20247月挂牌成立便民服务超市,针对辖区排查出的未落牌车辆进行存量消耗,积极引导群众到检车站对车辆进行挂牌落户,对新增摩托车督促门店限期落牌,实现辖区无牌及隐患车辆清仓见底。截止目前,共上线检测发放牌照200余辆。

 

清查隐患“守”住路

一是协调联动强除患。积极联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道路隐患风险排查,对一些较为突出的路段及时拉警戒线,并形成风险隐患报告报送党委政府,倒逼职能部门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责任,确保隐患消除。共排查上报道路隐患120处,整改71处。二是科学勤务强治理。结合派出所日常辖区管理巡防,巡逻民警及时对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现场处置,有效推动辖区群众规范停车等良好行为的习惯养成。整治路面乱停放违章车辆240余起,提醒330余人。三是路面保通强快处。结合派出所日常屯警巡逻工作,按照抢救伤者、快速勘查、及时保通的处置流程,对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有效打破派出所交通管理的事故处理盲区,不断提升派出所事故勘验及案件办理能力。上半年已处理简易交通事故5起。

 

守牢阵地“控”住企

一是企业阵地不失控。充分发挥社区民警人熟地熟的优势,督促辖区企业制定内部安全与派出所的快速联动机制,对其营运车辆主动履行管理责任,提升企业开展内部车辆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日常动态管理,杜绝发生重特大案事件。二是行业场所强管控。延伸社区民警管理职能,结合派出所每日辖区巡防勤务机制,联合乡政府职能部门对辖区警情易高发部位进行联防联控,采取巡逻查缉的方式将警力投放到夜间娱乐场所门口,开展劝阻的同时及时消除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三是重点单位严内控。派出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 安全至上的理念,对辖区单位、学校等采取走进去、请出来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不断督促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固本强基“掌”住宣

一是依据案列警示宣。加强与政企之间的沟通协作,突出整治行动的宣防工作,通过典型事故案列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做到出警现场三分钟普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依托村寨深入宣。联合乡政府职能部门常态化深入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培训等法律宣传工作,教育群众在参与交通活动中要严格自律、遵章守法、行车有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自身安全。三是依附群众广泛宣。用各类少数民族语在重点节点频繁广播安全内容,依靠村支书、村长等基层组织干部,让干部时刻监督、督促村寨交通违法行为,使群众转变观念、习惯养成做到自觉遵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