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引领护航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22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党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把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职能履职尽责,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文明程度整体提升,法治护航文明城市创建。

党建引领筑牢创建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以“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为契机抓牢队伍建设,深化“一支部一品牌一亮点”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建立“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司想者”大讲堂为依托,全面推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教育”干部教育学习新模式,不断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文明意识和能力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法治宣传厚植法治文明

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素养和能力。以法律“七进+N”活动为载体,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双语普法+课堂普法+田间普法+喇叭普法+漫画普法十N”普法宣传新模式,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助推高质量法治建设,全州现有“法律明白人”2294人。推进第四批“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村(社区)”选树工作,命名20个“西双版纳州民主法治村(社区)”;加快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及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示范引领带动,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多元解纷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组矛盾纠纷四级联动调处机制,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联动机制,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质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初始阶段,多元解纷机制培育现代文明新风。

法治建设赋能文明创建

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性,良法善治赋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和修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持。

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工作清单》,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议,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法律援助助推文明创建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全州已建成1个州级、3个县市级、3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73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重点场所、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62台,安装“乡村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57台,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实现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志愿服务提升创建成果

秉承“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优势,把志愿服务与法治宣传、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环境卫生清洁、疫情防控和普法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展现司法行政人员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提升守护“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