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动,共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诉前化解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9

为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现代化审判理念,将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作为首要目标,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助推化解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景洪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州民事、行政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来勐腊县首例案件,为保护公共环境和社会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20245月,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勐腊县某乡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导致辖区内部分耕地有大量废弃的农用薄膜长期存在,对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持续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乡政府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并加以排查整治,但经调查核实该乡政府并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亦未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仍处于侵害中。为此,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以涉案乡政府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为由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对辖区内弃置、掩埋的农用废弃薄膜进行整治,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8月底,景洪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政府机关公信力,采用诉前调解协商的工作方法,第一时间与被诉乡政府的主要负责领导电话沟通,通过对相关法律问题的释法析理,督促乡政府尽快按要求履职履责,尽快完成问题整治。为了将整改监督落地落实,有效发挥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及法官助理会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前往涉案乡政府,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交流座谈会,听取了乡政府工作完成情况简介,对后续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深入交流沟通,提出分析意见,乡政府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切实履行好、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主要职责,妥善处理好后续废弃地膜的回收处理,防止土壤污染等危害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再次发生。

 

会后,景洪市人民法院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乡政府三方一同到乡政府辖区的多个村委会进行了实地踏勘。经勘察,涉案现场的废弃、掩埋农用薄膜基本已妥善处置,耕地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善和有效恢复。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将不断更新诉前矛盾化解纠纷理念,拓展纠纷化解方式和新思路,发挥审判职能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作用,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理该类案件始终,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