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情未了 救助暖心田

作者 :图/文:资朗 来源 :州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18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连日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奔赴勐海镇、勐遮镇、布朗山乡,4件刑事案件的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21万余元,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我是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向您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我们已向您的银行卡账户上发放了36302.5元司法救助金,请您核对收到后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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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日上午9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大厅内,检察官当事人胡某讲解司法救助金的性质和决定予以救助的理由,依法依规为被救助人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的相关手续。

据了解,胡某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案发时其被他人用菜刀划伤,造成轻伤一级。由于加害人无赔偿能力,胡某在承担医疗费用的同时,还要抚养2名幼儿,让其本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核实情况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图为:检察官为被救助人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相关手续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定职责,要尽可能避免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的发生,司法救助就须及时、高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晶介绍,该院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实现案源“被动等待”到“主动获取”,让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致使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当日上午11,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勐遮镇曼扫村委会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被救助人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87426元。据了解,王某的妻子患有疾病,常年依靠药物治疗,其治疗花光了家庭积蓄且让家庭背负了债务,2023年某日,王某的妻子病发后对其家人实施了侵害,被强制医疗,使其家庭的生活困难日渐加剧。

“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已经不知道要靠什么生活。”......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王某反复向检察官诉说着心中的感谢。

 

(图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到勐遮镇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

当日下午5时,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到勐海镇曼稿村委会向被救助人玉某发放司法救助金43563元。据了解,2019年某日,玉某遭到同村岩某的侵害。由于玉某的父母均已离世,无其他亲属,也无稳定收入来源,而加害人岩某无任何赔偿能力,导致玉某承受着心理和生活上的双重压力。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向当地村干部、村民等进一步核实后,及时启动了救助程序。

 

(图为:检察官到勐海镇曼稿村委会向申请人玉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89日上午,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前往布朗山乡曼班村委会,向被救助人小娜(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43563元,并对小娜进行心理疏导,对小娜的家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帮助其一家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

据了解,小娜是一名在校初中生,母亲去世后,其跟随父亲和姐姐共同生活,全家仅靠父亲一人务农维持生计。2022年至2023年期间,小娜多次遭到同村扎某的犯罪侵害,致使其身心受创,且加害人扎某无法进行有效赔偿,使得本就生活拮据的小娜一家,还要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

感谢检察官对我妹妹的帮助,你们不仅帮我们家申请救助金,还一直持续地关心我们家。”“我们一定会为她的学习和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在救助金发放现场,小娜的家人哽咽着表达心中的感激。

“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我们按照‘应救助尽救助’的理念,既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也着眼改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肖潇说,该院持续探索多元救助机制,联合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做好经济救助、心理疏导、民政救济、法律援助等工作。

 

(图为:检察官到当事人家中发放救助金)

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只是政法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高司法救助质效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西双版纳政法机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做实做细,通过不断拓展救助线索来源,推动工作关口前移,创新救助工作方法,让救助效果更加及时有效,法治温度更加真实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