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洒司法所:“三项举措”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7

为延伸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触角,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力度,加强社区矫正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嘎洒司法所三项措施同向发力,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上好“普法课”

筑牢矫正对象纪律意识

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借每周“报到日”对辖区在册人员分批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对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交通安全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地讲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红线和底线,远离违法犯罪行为,自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违法者”向“守法者”至“普法者”的转变。

 

念好“紧箍咒”

强化矫正对象忧患意识

充分利用对比和以案释法的方式,在集中教育中,通过比较高墙内与高墙外的区别、受实体刑罚与缓刑的区别等不同服刑状态,让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同时列举了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受到书面训诫、警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给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警醒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上行为上意愿上形成“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自觉。

 

守好“监管线”

提高矫正对象规矩意识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日报告”、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月排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季研判”等机制,充分利用线上数据赋能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掌控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轨迹动态;整合公安机关、综治、社区网格等多方力量,构建线下“社区矫正+部门联动”新型矫正治理格局,从细从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屏障。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服刑态度,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