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3

勐腊县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有独特的气候环境,也有美丽而广阔的森林资源,全县的森林覆盖率高达88%,稳居全省首位,并位列全国前列。目前,勐腊县的生态保护红线为3254.27平方米,占国土面积的47.43%,境内更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675万亩保存完好的热带、亚热带原始森林,这些自然资源构筑了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态屏障,为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护。

一直以来,勐腊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新举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用好各项保护制度,完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保护环境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司法资源最大程度整合。

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布局。先后在勐满管护站、勐仑管护所、曼腊管护站、南腊河森林管护站和勐腊管护所等地挂牌设立5个生态巡回审判点,在西双版纳望天树景区设立1个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服务点,为勐腊县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提供了积极助力。构建多元保护机制,与各级保护区、检察机关、森林公安建立生态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系统保护合力。

司法审判筑牢保护屏障。发挥审判职能,狠抓办案质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本院共受理并审结滥伐林木罪案件33人,盗伐林木罪案件13人;2023年受理并审结滥伐林木罪案件23人;20241月至今,未受理滥伐林木罪案件。辖区内的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案件呈现下降态势。

教育引导护航环境保护。突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选取本地发生、本院宣判的生态资源类案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让裁判文书成为环境保护的宣讲书。坚持巡回审判机制,通过巡回开庭以案释法的方式,送法进雨林、进村寨,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现案件审判、普法教育的多重功效。

下一步,勐腊法院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司法需求。

一是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

二是在审判实践中贯彻生态环境修复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尝试采用恢复性司法的裁判方式,在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采取就地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放流、复垦土地等方式,达到修复生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