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落细落实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17
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景洪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突出“四个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落细落实。
抓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坚持以“四项工程”为牵引,对照“十大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景洪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景洪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制定落实“十大行动”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形成工作清单,确保清单式管理、精准化实施,压茬式推进。组织召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市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先进事迹,通报典型案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抓问题整治,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制定《景洪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实施方案》,按照立案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等条线,全面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全面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行动,分季度分主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及时转发、通报各级各部门关于酒驾醉驾案例。全面排查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吃喝问题,共查找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条,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按照“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每月组织全院干警通过“三个规定”平台如实进行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同时,在立案、庭审、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等程序中增加“三个规定”主要内容释明报告环节,并对释明报告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着力推进“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全面复盘第一季度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情况,梳理分析群众投诉举报、“景洪评议”平台评议等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景洪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制定常态化开展工作作风督察检查工作方案,对上班迟到、违反会风会纪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今年以来,共通报检查情况3期,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思想认识。针对全州法院院长会上指出的审判执行工作问题,组织对上诉案件移送时长较长的法官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督促整改,力戒“慵懒散浮拖”。以规范使用公车为主题,组织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不断补漏洞、强短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期,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并在节假日前夕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抓思想教育,做实谈心谈话
“一把手”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约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存在的典型问题,开展集体谈话2次,坚持把事说开,把理讲深,把话谈透,切实发挥警示作用。抓住关键环节,对新入职编外书记员开展例行岗前谈话,示明工作要求,强调注意事项,共开展入职编外书记员岗前谈话4轮;对岗位调整等开展谈心谈话1人次,详细阐述调岗原因,深入剖析岗位适配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关心关爱干警,对生病干警或家属,及时走访慰问,增强干警归属感、认同感,共走访慰问干警及家属12人次。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不断加强干警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干警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坚持从严管理干警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