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可以是一把利刃,也可以是一盏灯火”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13

起初,陈法官以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然而当他翻阅完全部的卷宗,紧锁的眉头就一直未曾松开过。这起案子,我们一定要尽全力去调解。放下卷宗,陈法官对身边的书记员说到。

 

家人传声,案件被告是残障人士对不起,他只是想抄近路去卖气球,他不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一位略显疲惫的中年妇女在侄子的陪同下,红着双眼说出了这句话。202311,被告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轻伤二级及车辆损坏。在景洪市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过程中,被告不愿配合,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而调解室里妇女,正是被告的母亲。在她的诉说下,一个苦难的故事徐徐道来。家中,丈夫早逝,妻子独自带着患有智力障碍的儿子生活,每月的治疗药品费用开支不小。这些年,妻子一人打着三份工,且靠着亲戚的救助才维持至今。儿子长大后无法正常工作,为补贴家用,开始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卖气球,收入虽微薄,但也聊胜于无。麻绳专挑细处断。如今发生意外,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近五万元,对于被告一家来说,这无疑是天文数字。要不我来赔偿吧,我姨真的太难了。守在妇女身边的侄子突然开口。不不不,我来赔偿,你们家已经帮了我们太多了,不能再拖累你们......”妇女连忙拒绝到。母亲年事渐高、儿子身有残疾、家庭收入微薄靠人接济......面对这样的场景,无奈与同情萦绕在陈法官的心间。

如我在诉,法亦有情”“大姐,你别急,先坐下来慢慢说。陈法官将妇女的情绪安抚好后,耐心地向她阐明了被告的违法行为和相应交通法规,以及其作为残障人士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和应担负的法律责任。而原告的代理人,恰好是景洪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中的一员。为了配合陈法官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原告代理人将原告带到另一边,在保障其权益的原则上对其进行情法交融的劝解。之后,陈法官又向原告讲述了被告一家面临的种种困境,并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室里发生的种种,原告亦看在眼里,也对此表示理解。最终,在陈法官的调解下,原告自愿将诉求金额降低为一万两千元,并同意分期支付,与被告一家达成了和解。

陈法官说:法律不仅可以是一把利刃,也可以是一盏灯火。他始终期望在诉源治理的大背景下,景洪市人民法院里,每一个走出调解室的他们,或如释重负,或百感交集,或感激涕零,但眼眸都明亮有光。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案件的背后是公理、是正义、更有人间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