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劳动者的14万元血汗钱已被追回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31
“检察官你好,我们17人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真是谢谢你们,不然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李某在拿到工资后,迫不及待地给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话语间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成功帮助17名劳动者拿回工资14万余元,实实在在地当好人民群众“护薪人”,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基本案情
张某系西双版纳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期间,长期拖欠李某等17名员工工资共计14万余元,致使被拖欠工资职工生活困难。景洪市人社局多次通知张某配合解决欠薪问题,但张某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为此,景洪市人社局向张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责令张某支付劳动报酬,但张某仍未支付。后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
检察履职
紧扣关键节点促进矛盾化解,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保障员工及时拿到欠薪,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矛盾化解工作,多次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张某表示拖欠的员工工资需要其具体核算、对接,并愿意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因张某主动配合调查并愿意结清欠薪,故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后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下,张某将拖欠的14万余元工资全额支付。综合考虑到张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等情节,且拖欠的劳动报酬已结清,犯罪情节轻微、社会矛盾已得到有效化解,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护民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回应劳动者追回欠薪的诉求,将助力讨薪作为根本职责与重大使命,深刻认识到单纯的刑事打击、就案办案并不能直接缓解被欠薪者的困难处境,督促涉案人员及时筹集资金,帮助劳动者拿回血汗钱。下一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为民情怀,紧抓“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找准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以“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着力点,答好“检护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