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西双版纳长安网>>专题专栏>>“枫”景怡人 “桥”见版纳
立足“三抓”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绘就普文美丽新“枫”景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18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回访等四个环节,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为平安普文建设绘就新“枫”景。
迟付租金“闹矛盾”
高效调解“化干戈”
近日,普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及84户村民的群体性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租金近60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据了解,普文镇某村200余亩土地于2018年8月出租给某公司进行鱼类养殖,但公司在承租该土地期间多次拖欠租金,现村民已对其失去信心,要求收回土地。
受理这一纠纷后,调委会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充分了解案情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该公司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让其先对该事件做出表态;紧接着结合“身边事”客观为当事人进行利弊分析,适时调整调解方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找到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当场支付84户村民土地租金及违约金,并签署补充协议,切实解决村民“后续收租”的后顾之忧。
至此,涉及80余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化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了流转土地使用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意外溺亡“起纷争”
温情化解促和谐
“能够早日让我儿子入土为安,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加班加点调解了纠纷。”死者家属对工作人员连连致谢。
据了解,2024年11月中旬,何某在普文镇某项目工地工作,11月24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发现其溺亡在所居住房屋旁的水池内,次日,死者家属20余人到达普文镇找到劳务公司讨要说法,双方就责任归属及赔偿事宜无法协商引发纠纷。
普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考虑到此案突发性强,且死者家属均系外地来景,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普文镇党委政府立即联合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并先后7次通过“背对背”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采取“情、理、法”依次递进的调解策略,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摆事实、讲道理,同时列举相关案例,让当事人想明白争执不下要付出的经济成本和需承担的风险等,待双方当事人情绪有所缓和后再组织进行“面对面”协商,切实做到以法释案、以情动人、以理服众。
通过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因溺水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该起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极大地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和经济压力,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邻里纠纷无小事
化解争端促帮教
近日,普文镇成功调处一起涉特殊群体的邻里纠纷。纠纷当事人一方为刑满释放人员玉某,与邻居岩某因修建房屋涉及排水及道路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互不退让。
接到村干部反映该纠纷情况后,司法所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联合镇平安法治办、村委会入户进行现场调解。了解到玉某与岩某多年前因修路问题就产生过矛盾,本已“积怨已深”,现玉某在建盖房屋过程中未事先与岩某沟通就将砂石堆放在岩某家墙边,导致岩某家围墙渗水,“旧怨+新仇”致使双方交涉过程中恶语相向,冲突不断。
掌握事情前因后果后,调解员制定初步调解方案,综合考虑本案邻里双方碍于面子互不相让、缺乏有效沟通、日积月累形成积怨这一矛盾特点,决定先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在调解员的劝说下,玉某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意主动向岩某当面道个歉。后通过3个小时的沟通劝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解决了困扰两家多年的“邻里”难题。同时,还帮助玉某解决了建房过程中的排水及沙石堵路等问题。
此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邻里之间和睦相处,还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做到“帮其身,安其心”,使其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融入家庭。
一个个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个案的化解,更是普文镇各级各部门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缩影。下一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运作下整合资源的最大优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