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加强选聘培养少数民族预备法官、检察官工作

作者 :肖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12

  为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培养力度,改善少数民族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州委政法委自2010年起在州法院、州检察院以预备法官、检察官形式加大培养力度,取得了一定效果。

  2013年来,在全面总结评估近几年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州委政法委向州委、州政府提出进一步加大选聘培养少数民族预备法官、检察官的意见,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投入65.5万元,在州法院、检察院再培养20名少数民族预备法官、检察官。州法院、检察院按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世居少数民族、通晓本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法学专业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的大学生等“四个必备”的培养条件,经过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已与17名培养对象签订了培养意向书,并正式走上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