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全面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26

  西双版纳州以开展党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眼基层,着力基层,服务基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督促指导,以“一围绕、二强化、三着力”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中央政法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市)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得到全面提升,政法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有效推动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围绕即紧紧围绕党委政法委职责定位这一重点,明确县级党委政法委职责定位。按照县级政法委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抓好执法活动的监督作为县级党委政法委的首要任务、重点工作和重要职责。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履行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即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是党委政法委履行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职能的重要保证。西双版纳州抓住县市党委换届之机,加大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法强、作风硬、熟悉政法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党委政法委书记由县(市)委常委专任,普遍设有2名副书记(勐海县设3名副书记,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平均年龄47岁,副书记平均年龄45岁,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同时,采取公选、竞争等多种方式加大选调政法委干部力度,使年青的优秀人才能够选到政法委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配齐配强、班子结构的优化组合,为加强县级政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着力即着力在理顺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争取职级待遇。紧紧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之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机构职级方面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的自身建设。在“明确领导、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的原则下,按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负总责,每名副书记负责一个县(市)的工作要求,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进县级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统一职级的“三统一”要求,县级党委政法委统一设置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社管综治办和维稳办等机构,各室设主任1名,职级为副科级。在人员编制上,三县(市)都已增加到14人以上。

  通过全面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党委政法委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领导管理监督政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推动县级政法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