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残,为“特别的你”点亮上学路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29

这是景洪市勐龙镇曼伞村委会新曼伞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入户普法宣传。

在法官敲响了一户村民的房门后,跟随着大人出现的,还有一个瘫坐在地的小女孩。只见她躲在门后,眼睛却好奇地盯着法官手中的宣传手册。

小朋友,今天怎么没去上学呀?

一见到陌生人,女孩马上躲到更深的阴影里,也没有回答。

法官从与女孩父母的聊天中得知,女孩因残疾,不怎么与外界接触,性格比较内向。为了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法官又联系了新曼伞村村干部。

那个娃娃可怜啊,10岁了还没上过学,只能待在家里......”

在听完村干部的介绍后,法官心中百感交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而特殊儿童更是需要社会的理解与关爱。10岁原本应该是一个快乐享受童年,正常接受教育的年纪,现在却被困在家中,长期如此下去,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小朋友,你想不想上学?法官一边与女孩亲近,一边拿出手机给她看校园课堂的场景。许久,女孩怯生生地点了点头。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法官坚定了助她上学的念头,随后走到角落里,拨通了特殊教育学校的电话,并详细说明了女孩生活和入学的困难情况。

请问特殊学校的相关入学程序是什么...是的,目前生活没办法自理。

经过多方联系,女孩的入学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但是她的生活无法自理,若是直接进入学校就读,只怕会带来诸多不便。经法院干警与村干部、家属多方讨论、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由特殊教育学校老师定期送教上门,女孩保留学籍的解决方案。

村长,学校那边我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孩子就可以报名,您记得提醒一下家长。

谢谢法官,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我女儿还有机会上学!得知孩子下学期就可以报名读书后,孩子母亲热泪盈眶。

临别前,法官又对女孩及其家长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相关法律知识,在孩子的心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几天后,法官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电话。

法官叔叔,妈妈说我马上可以上学了,谢谢你。

此刻,法官内心欣喜,因为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声道谢,更是一个孩子鼓足勇气开始的新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