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骗感情后骗钱,小心掉入“爱情陷阱”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12

近年来,以相亲等形式进行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而“相亲姐妹花”的故事也借此展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温馨提示

骗局套路何其多,相亲见面需谨慎。婚姻诈骗是个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处于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遇到“天上掉下来的好媳妇、好丈夫”,一定要查明其身份、家庭、住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