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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 | 澜沧江畔有个“宝藏”司法所——调解有新意 社矫有深意 普法有创意
作者 :文:段健 图:资朗 来源 :西双版纳政法融媒体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2
辖区人口16.7万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何以做到?
社区矫正对象近200人,从“管得住”到“矫得好”,何以实现?
“爆改”传统模式普法,让群众喜欢感兴趣、听得进,何以City?
允景洪司法所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澜沧江南岸,辖区面积约38.8平方公里,有社区27个、居民9.13万户。长期以来,允景洪司法所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坚持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着力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和普法工作质效,成为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典型缩影。
(图为:允景洪司法所所长刀钰玲到群众家中回访)
前不久,景洪市允景洪街道金源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上报了一起矛盾纠纷:年近75岁的杨丽英(化名)生育了2个女儿、1个儿子,2023年老伴去世后,其跟随儿子、儿媳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发生争吵。杨丽英曾两次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吃不饱、穿不暖。
允景洪街道综治中心对该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后,分派允景洪司法所、妇联和社区组织调解。经核实,杨丽英的儿子、儿媳平日里忙于生意,让杨丽英觉得自己未得到儿女足够的关心,遂在生活琐事上宣泄情绪,导致双方积怨重重。
允景洪司法所所长刀钰玲说:“入户核实情况的过程中,杨丽英情绪激动,不听劝导也不愿吐露心声,只是一个劲地要求儿子和儿媳必须给予自己更好的照顾。而她的儿子和儿媳则认为照顾老人(杨丽英)付出了很多,换来的却是误解,觉得很委屈”。
为解决纠纷当事人年纪较大且不愿沟通的难题,允景洪司法所多次与杨丽英的两个女儿沟通,与其约定时间到景洪参与现场调解,并邀请景洪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朱秀芬(退休前曾任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副局长)负责杨丽英的调解工作。
“杨大姐,你把孙子孙女带的好呀,把他们都培养成了大学生!”“我快60岁了,也在带小孙子,儿子又在外地工作,有时候会觉得力不从心,但看看小娃可爱的样子,又觉得辛苦也值。”......
在调解现场,朱秀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杨丽英谈起抚子育孙的含辛茹苦以及幸福瞬间。交谈中,杨丽英渐渐打开了话匣子,坦言养育三个儿女经历了诸多困难,上了年纪也在努力带孙子孙女,但自己却没有感受到足够的关心。另一边,刀钰玲耐心倾听杨丽英子女的心声,对其内心的委屈表示理解,引导其回忆中母亲辛苦付出的往事,以及一家人幸福生活的温馨画面。最终,杨丽英表示体谅子女生活和工作的不易,决定自己生活,其子女均愿意共同承担母亲的生活费,并定期到家中看望。
(图为:允景洪司法所为群众调解纠纷)
“允景洪街道是景洪市的主城区,人口较为集中,婚姻家庭类纠纷在辖区矛盾纠纷总量中占比较高。针对此类矛盾纠纷,我们将傣族水文化融入调解工作,先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灭火’和‘降温’,再以‘水一样’的亲和力建立起与当事人的信任纽带,最终以水流润物的方式将法治理念和正能量传递给当事人,引导其依法解决问题。”刀钰玲介绍,该所组建了由退休司法所长、法官、民警等专业力量组成的解纷“智囊团”,充分发挥其在法律工作、执法办案、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特长,持续为调解工作提供新思路,注入新动力。
在刀钰玲的记忆中,有一个画面深深触动心弦:
“妈妈,我想你了!”
“最近我过得很好,你过得好吗?”
......
8岁的女孩小玉(化名)在爷爷奶奶的陪同下来到司法所,通过远程视频探视在监狱里服刑的妈妈,因担心表达的不好,把心里话提前写在纸上,用稚嫩的声音念出对妈妈的思念的牵挂。
刀钰玲说:“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虽然犯了错,但通常主观恶意比较小,经过有效的管理和帮助,大多都能在解矫后的生活中步入正轨。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深刻影响每个矫正对象的人生走向,也紧密关联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幸福,此项工作不能局限于‘管得住’,应多途径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努力实现‘矫得好’。”
允景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艳丽(化名)是三个孩子的母亲,2022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缓刑五年。进入社区矫正阶段后,李艳丽在一段时期陷入了焦虑与不安,其在努力承担抚养三个孩子责任的同时,也害怕自己被社会歧视,以及儿女知道情况后心理难以接受。
了解情况后,允景洪司法所多次上门对李艳丽开展心理疏导,对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鼓励其在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会上讲述自己犯错的经历,分享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心路历程。随着各项矫正工作开展,李艳丽慢慢放下了心理包袱,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曾经犯下的错误,并努力洗心革面。如今的她,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与公益活动,以更加坚定的态度面对家庭和生活。
(图为:允景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据了解,允景洪司法所坚持“严管+厚爱”的理念,探索“个性化矫正”模式,紧密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性格特点,逐人制定矫正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分级管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同时,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走访和心理测评,通过谈心交流、心理疏导和对测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为建立个案收集相关依据,逐步提高了日常监管的精准性和服务的针对性。
法治宣传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学法和懂法是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前提。
今年西双版纳州“泼水节”前夕,“哨傣”所长普法宣传队在景洪市花卉园景区精彩亮相。这支由景洪市司法局各司法所女所长和局机关女干部组成的普法队伍,以灵动优美的孔雀舞、风格独特的民族服饰和丰富多样的法治产品,展示了别具一格的法治文化,吸引了大量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驻足观看、拍照。
(图为:“哨傣”所长普法宣传队;照片由允景洪司法所提供)
“普法工作不能自说自话、守旧刻板,必须把自己摆到群众的角度去构思和创新,让法律知识通俗化、接地气,让群众感兴趣、能理解,也让群众在增强法治理念的过程中感受普法工作者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我们司法所人员平均年龄34岁,大家在普法方面思维比较活跃,很多想法能够契合很多群众的兴趣点和心理预期,使得我们的普法工作能够不断推陈出新。”谈及普法工作,刀钰玲感受颇多。
长期以来,允景洪司法所不断“爆改”普法形式和载体。在“五用工作法”(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基础上拓展“非遗+普法”“傣迪+普法”“文旅+普法”等模式,紧密结合青少年、游客群体兴趣特点,推出汽车“后备箱”普法,制作法治贝叶经、法治傣陶和法治油纸伞等文创产品,并以“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律师团队进校园开展法律讲座,校园开设“法律补习班”,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图为:允景洪司法所“汽车后备箱”普法工作画面)
近年来,因工作成效突出,允景洪司法所及所属干警先后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调解能手”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