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一剂社会治理良方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0

“谢谢,你们的检察建议既是一记警钟,又是及时雨。当前,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确实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今后我们会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线索发现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岩某某等7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租赁的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驾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依法履职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对近四年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地调查核实,发现多名犯罪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影响了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以上案件的发生,暴露出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对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的监管工作方面存在车辆租赁管理不规范、跟踪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上门送达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一监管漏洞向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于914日公开送达。送达现场,检察官详细讲解了本次制发检察建议的背景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地释法说理。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接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将认真研究,加强租赁监管力度,强化动态跟踪监管,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把“检护民生”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建议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检察建议从“检察纠错”到“检护民生”的有效衔接。